广东加大印染行业监管 环保纳入企业成本
- 2011-02-24 09:02:531522
专家指出,追求利润大化的资本属性和环境成本的外部属性,使得一些“害群之马”企业通过污染环境转嫁生产成本,导致“老板*、环境遭殃、政府埋单”。在现行体制下,在环保税尚未开征前,加强环境执法等行政监管是将环保成本内部化的有效手段。
在专家看来,加强环境监管,不仅是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的要求,也是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的需要。“污染治理已成为一些行业企业的主要生产成本。如果企业违法超标排污,甚至不处理直接偷排,这会让守法企业‘吃亏’”。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十一五”期间广东全省各地持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加大对电镀、化学制浆、鞣革、印染等“两高一资”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铁的手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立案处理违法企业52463家,限期治理或整改42037家,关停14793家,罚没金额10.3亿元,有效地遏制了以违法排污、污染环境和牺牲公众利益转嫁生产成本、维持落后生产能力的现象。
提高标准,让*双重受益
严格有效的环保执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经济总量大、减排指标任务重的广东来说,除了加大执法力度,近年来也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先行先试,出台了一系列环保的地方性措施,自觉提高污染排放和治理标准,让政府部门监管和企业的环保转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010年11月1日起,随着更严、更高的广东省工业锅炉污染物排放新标准的实施,广东在全国开展工业锅炉污染深化治理工作。与此同时,广东又在全国制定实施了家具行业、印刷行业、汽车制造业、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新标准,先人一步地开展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治理工作……
省*法规处处长卢洁芬指出,结合实际,创新管理,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地方环境法律体系,是我省环境立法的一个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以来,广东省先后制(修)订了《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3个地方法规,出台了《广东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3个政府规章,颁布了《广东省工业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8项地方环境标准,在地方环境立法方面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其中,2009年以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广东先后颁布实施了13项地方环境标准,这些标准不少是国内*或国内。
新的环境标准是否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不少企业已转变观念:短期来看会增加企业一些成本,但长远来看,这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而且企业通过先人一步地开展治理工作,在今后的发展中能更好地掌握主动权。“这不仅体现在经济效益上,也体现在企业的公众形象上。环保准入门槛的提高,也有利于行业的洗盘,淘汰落后的小企业。”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广东省产业优化升级,“十二五”期间省*将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制定实施严于省内其他地区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逐步完善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标准体系,对“两高一资”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地方标准,提高环保准入门槛。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