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组织2011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
- 2010-12-31 09:12:131140
通知中,山东省*特别强调,将对6类企业暂缓年度核验,对4类企业不予核验。具体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年度核验:
1.有违法行为应予处罚的;
2.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3.不具备《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4.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报表的;
5.印装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
6.承印书报刊的印刷企业未提供5个品种的图书类《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复印件,或1个品种的期刊类《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复印件,或1个品种的报纸原件的。
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为60天。对暂缓年度核验的印刷企业,由负责年度核验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下发“暂缓年度核验通知书”(除省直外,出版物印刷企业由各市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下发)。暂缓核验的印刷企业应进行认真整改,问题解决后,重新办理年度核验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年度核验:
1.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整改或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
2.资格条件虽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
3.印刷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送缴核验材料,下发催缴通知书30日内仍未送缴的。
4.承印书报刊的印刷企业未提供3个品种的图书类《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复印件,或1个品种的期刊类《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复印件,或1个品种的报纸原件的。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印刷企业,由原审批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印刷经营许可证》或视情况调整经营范围。
本次山东省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的时间安排为2011年1月1日-3月31日。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山东省*网站电子公告栏或便民服务(印刷管理)下载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