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三部门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 2010-11-19 10:11:53817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新闻出版、版权、“扫黄打非”部门从今年11月起到明年3月,在全省开展三项集中整治行动。一是开展印刷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源头监管。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二是开展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检查整治行动,加大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监管。严查正规出版物批销场所,坚决取缔游商地摊,严管交通运输渠道,严厉打击销售、贩运侵权盗版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行为。三是继续开展2010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视频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通过网络传播侵犯著作权影视作品,通过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著作权商品等行为,强化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力度。在对印刷复制、市场流通、互联网络等环节检查中,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抓紧大案要案查处,挂牌督办一批涉案标的大、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侵权盗版大案要案,加大对侵犯著作权违法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同时,在巩固省、市级政府基本实现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确保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省、市、县级*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在巩固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中小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省*、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决定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小组,由局长任组长,3位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统一*专项行动,推动建立*机制,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期间,省里将建立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进展情况汇总报送制度,要求各市重大案件及时报,进展情况逐月报。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成检查督导组,深入各市对重点案件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成立*小组。按照*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省*、省“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专门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小组,由局长宿华任组长,3位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统一*专项行动,推动建立*机制,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
(二)制定下发方案。根据我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总署的安排部署,结合山东实际,省*、省*、省“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从今年11月到明年2月,在全省开展印刷复制业、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市场、互联网络三项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高我省版权保护和规范市场秩序水平。确定我省专项行动6件重点案件,其中总署交办的案件5件,均为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销售盗版图书案件,分别是聊城4件,淄博1件;济南1件。这5件案件已分别由济南、聊城、淄博立案查处。
(三)加强督导检查。专项行动期间,省*从有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协调督促工作。建立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进展情况汇总报送制度,各市重大案件及时报,进展情况逐月报。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组成检查督导组,深入各市对重点案件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