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建防范体系:印刷业相关法律问题探析
- 2010-10-19 09:10:37878
但是,在法律风险这方面,印刷企业尤为薄弱,抗风险能力更显得十分微弱,法律风险防范成了中国印刷企业急需弥补的一课。目前全国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已超过10万人,在印刷界中,绝大多数企业连一名专业的法律顾问都没有聘。据不完全统计,在5万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印刷企业中,设立的专职顾问不足100名,由此可见印刷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亟待完善。下面就印刷行业面临的相关法律问题予以探讨。
1、签订印刷合同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印刷合同是指承揽人依照法律和定作人的要求,为定作人印刷具有一定文字、数字、图画、表格等其组合内容的印刷品,由定作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合同。印刷合同在印刷行业中无疑是签订数量多、受关注程度大,也是出现问题多的合同类型。印刷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出版方交付稿件的期限和稿件的质量;印刷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标准;印刷品原材料的供应、质量、价格;书样的校对、校对期限;交货期限、交货方式及地点;印刷费;结算期限、方式;违约责任;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其他条款,除上述内容外,印刷合同的当事人还可就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的条款进行商订,如原稿件错误的责任承担、合同续订等内容。
在签订印刷合同的过程中首先应注意的问题是主体是否适合。对承揽人一方国家实行印刷经营许可证制度,为依法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对承印方,须验证委印刷单位及委印刷人的证明文件,包括印刷委托书或者委托印刷证明,准印证、《出版许可证》、《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图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广告经营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以及委印人的资格证明等。初此之外,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印刷合同应跟谁签订。在实际业务中,印刷企业经常会面临这种情况,即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委印单位及委印人并不直接签署印刷合同,而是*第三方来签订印刷合同。那么,印刷企业是否可以与第三方签订印刷合同?在我国,对于出版物的印刷,印刷企业不得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这是因为我国出版活动受到国家的严格管制,只有具备一定资格的主体才能从事出版物的编辑、校对、印刷、复制、发行等环节的活动。出版单位放弃任何一个环节的职责给外单位和个人,均按买卖书号、刊号、出版号查处。对于非出版物的印刷,由于没有相关资格的限制规定,印刷企业可以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合法的委托进行印刷活动。
另外,应尽量采用书面的形式签订规范的印刷合同。此外,由于国内一些大客户,尤其是国外客户提供的合同文本往往是他们格式化合同,其中部分条框可能根本不适合用于档次交易的实际情况,或者对印刷企业明显不利,因此,在合同文本的使用上,应尽量以印刷企业提供的合同文本为执行文本。
2、印刷企业坏账的法律分析
近来,印刷媒体时常传来不幸的消息,在汽油涨价、运输费涨价、纸板涨价导致行业利润惨淡的情况下,更令印刷行业恼火的是做了活收不到钱,赔工、赔料,本来就是微利的印刷企业,遇上一大笔加工款收不到,一年,甚至几年的利润就全赔进去了。因此要研究、总结企业的收款工作,以便对症下药。
导致印刷企业坏账的原因大致有下列几种情形:由于顾客不善经营,产品卖不出去后把损失转嫁给印刷企业;有的顾客为了自身发展,不讲信誉,不讲商业道德,故意拖款,印刷厂成了终的受害者;不正之风挡道,顾客方的验收人员、财务人员得不到回扣,故意拖款;企业缺乏监督机制,无品牌,业务员从中作梗,导致货款无法到账;印刷企业的产品自身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交货不及时,有问题又不及时处理等,导致顾客拒收货,或要求降价,得不到及时答复而拖延付款;过了有效诉讼期,失去法律保护。有的印刷企业或者没连续催款,或没留法律证据,致使权力丧失。
针对以上情形,对策如下:一是注意保留法律证据,如收货单,上面要写明订货的时间、产品数量、产品名称、顾客名称、收货人签名、货款金额;如需延期付款,要收货方的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才能发货。二是催款要注意有效诉讼期。催收货款要留有书证,要对方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追款不能超过法律保护期。三是要选择信誉好、有战略眼光、经营好、有经济实力的顾客,不要盲目地追求眼前利益。四是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收款管理制度,环环把关,定期检查、考核,加大执行力度,从制度上保证避免坏账的产生和货款流失情况的发生。
3、印刷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相对于其他行业,印刷行业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由于缺少有效地保护手段,部分印刷企业缺少保护意识,对受害企业或个人进行合理有效的法律保护就比较困难。印刷业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审理、裁决时都一拖再拖,其原因主要体现为诉讼周期比较长,仲裁机构取证困难,印刷行业的仲裁专家少。这也导致有的小型企业由于缺乏经济能力来维持诉讼过程的开支,终使侵权案件不了了之,甚至部分没有经济能力的企业就直接放弃了起诉。而仲裁机构在处理印刷行业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时也存在很多困难,主要是因为印刷行业的所包括的跨行业性、边缘性技术比较多,而从事这方面专门工作的人员比较少,这些都直接导致了很多印刷企业在技术流失后不能在时间得到法律上的援助。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源头上入手,而不能仅仅进行后备式管理。应促进部分印刷企业走出知识产权的误区,注意企业长远发展的利益,避免恶性循环、不良竞争,要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印刷工艺的发明、印刷设备的改造、印刷产品的包装设计进行创新和改革,禁止抄袭等恶性竞争的不良循环。
4、印刷企业应积极应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挑战
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印刷业都在为保护环境做出不懈努力:在欧洲,欧盟正在将环境法规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再生纸、废纸回收、环保油墨等受到越来越多的印刷与包装企业关注,印刷企业受到了一系列关于环保的法律法规的冲击。我国在提高印刷品的环保性上相对起步较晚,但现在也已引起政府和企业等各方面的重视。环保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我国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环保部门也加大了检查和打击力度,这也为中国的印刷市场提供了“绿色印刷”的良好的发展趋势。印刷行业应积极应对环保法律法规的挑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断地研发新材料和改进提高工艺技术,只有这样,才能顺应时代潮流,长远稳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