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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售非法报纸:判刑了3年

2009-09-21 10:09:35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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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迄今大制售非法报纸团伙案徐州“3·03”案的子案件南京“3·16”非法报纸印刷案近日审结:南京广信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任德明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1万元,该企业被处以罚金74万元,吊销其印刷经营许可证,其法定代表人冯毅华10年内不得担任印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全国“扫黄打非”办专职副主任李宝中表示,徐州“3·03”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是全国“扫黄打非”办根据举报线索指导督办,通过跨地区、跨部门协作办案破获的迄今大一起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该案涉案线索多、范围广、数量大、危害深,集中体现了当前制售非法报纸案件犯罪手段职业化、团伙组织网络化、规模化经营、作案工具现代化、跨省市作案影响范围广等特点。

  在徐州“3·03”非法报纸团伙网络案中,主犯于2007年9月至2008年3月期间,先后在南京、石家庄等地印刷《新周报》《法制报》《亮剑》《军事世界》《天下武备》等48种非法报纸323.6万余份,并通过网络销售到全国25个省份90个地市县。其中,仅向南京市广信印务有限公司支付的印刷款就达160余万元。据此,江苏省及南京市“扫黄打非”部门深挖彻究,终查办、审结了南京“3·16”非法报纸印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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