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启用特殊防伪技术的新版地税发票
- 2009-07-03 11:07:511317
7月1日起,《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全面启用新版发票。新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面额分别为5角、1元、5元、1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和5,000元共九种,适用于饮食、娱乐、服务以及其他适用定额发票的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由于目前社会上存在大量的制造、贩卖、使用假发票等发票违法活动,广东地方税务机关决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打击,发票换版是防范假发票的其中一项措施。
为避免不法之徒利用此机会蒙骗市民,广东新版地方税收发票采用了一些特殊防范措施。如发票联使用防伪纸印刷,透光可见黑白水印图案。此外,将细小水珠滴触在发票联的水印线条上,若为发票原纸,则纸张逐渐吸水变湿;若是以油墨印刷方式仿造水印的伪造纸,则水珠被油墨阻隔留存在纸面上;新版发票常温下图案呈翠绿色,用手指夹纸摩擦或对图案加温时变成黄色;发票代码的第8位、第12位以及发票号码采用特殊数码喷印技术印刷,号码上虚下实等。
广东省地方*表示,已印制或领购的旧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使用至2009年6月30日止,其他已印制或领购的旧版发票可使用至2009年12月31日止。旧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缴销、核销工作在2009年8月底前完成,其他旧版发票缴销、核销工作在2010年3月底前完成。据悉,深圳市地方税收发票换版时间将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