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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沪将建新闻出版业全面合作机制

2009-04-15 10:04:451573
来源:null 作者:null
      4月13日至14日,长三角新闻出版(版权)协作次会议在上海举行。江、浙、沪两省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齐聚一堂,深入探讨在全国开展区域性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全面合作机制。会议终达成共识,并签署了《关于长三角区域新闻出版合作发展的框架协议》和《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版权保护和版权服务协作机制的合作协议》。三地**表示,今后将共同推动形成开放合作和互惠联动的新体制,形成长三角新闻出版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格局。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副局长阎晓宏,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蒋卓庆,中共上海*副部长宋超出席会议并讲话。阎晓宏代表新闻出版总署对江、浙、沪两省一市*建立新闻出版合作出版机制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具有很强的创新意义和现实意义。他希望长三角区域新闻出版合作交流与发展在实践中不断推进、不断完善、不断深化,在推动新闻出版业大发展大繁荣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008年9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快长三角地区一体化进程。为贯彻落实*这一精神,推动长三角区域新闻出版(版权)业的合作与发展,从去年10月开始,江、浙、沪三地*进行了广泛接触与沟通,大家一致认识到了长三角区域新闻出版(版权)加强合作、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并多次召开会议,就如何打破省市间地区壁垒,促进各种要素市场的一体化,推进区域共同发展进行了深入探讨。

  据悉,《关于长三角区域新闻出版合作发展的框架协议》和《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版权保护和版权服务协作机制的合作协议》从起草、征求意见到后定稿,经过了反复的研究、修改完善,合作内容涉及内容生产、行政审批、企业联合兼并重组、信息共享、公共文化、行业协会、人才交流、“走出去”、印刷复制、出版物市场、版权保护与服务等方面。例如,今后三地将建立世博会区域版权保护快速反应机制,加快建立区域城市版权工作协作网、版权侵权投诉异地受理、版权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协作、跨省市重大侵权案件联合执法,还将全力打造长三角阅读圈,积极整合长三角区域版权(著作权)行政管理资源,搭建长三角版权业互相促进、共同繁荣、科学发展的合作平台等。

  业内人士认为,长三角区域在全国建立新闻出版(版权)全面合作机制,将有利于实现区域出版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区域新闻出版(版权)业整体竞争力,推动区域新闻出版(版权)事业、产业持续、协调、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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