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组织
- 发布时间:2009/10/15 16: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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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标准化组织是当今世界zui大的zui标准化机构。
它是非政府性的,由各国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会,它成立于1947年,其宗旨是范围内促进标准化工作的发展,以利于资源的交流和合理配置,扩大各国在知识、科学、技术和经济领域的合作,其主要活动是制定标准。制定标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立的项目感光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的。与ISO保持的各组织(*的或非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此外,ISO还负责协调世界范围内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各成员国和技术委员会进行情报交流,并和其他性组织如WTO、UN等保持和合作,共同研究感兴趣的有关标准化问题。在电工技术标准化方面,ISO与IEC保持密切合作关系。
1、成员
根据ISO的章程规定,其成员团体分正式成员和通讯成员。正式成员是指由各国zui有代表性的全国的标准化机构代表其国家或地区参加,而且只允许一个组织参加。通讯成员是尚未建立全国性标准化机构的国家,一般不参与ISO的技术工作,但可参会了解工作进展,当条件成熟时,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成为正式成员。
1947年ISO成立时只有25个成员团体,但经过50年的发展,现有(截止1999年12月)团体(国家标准化机构)135个,其中成员团体(正式成员)90个,通讯成员35个、订户成员9个。技术组织2867个,其中技术委员会(TC)187个,分委员会(SC)572个、工作组2063个临时专题小组45个。1998年新成立了4个TC:TC215、TC216、TC217、TC218。
2、标准文件
ISO现有标准文件共计12524个,其中:技术报告(ISO/TR)409个,导则37个,ISO标准页数356427页。
为了适应技术、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ISO标准文件形成了一个家族,包括:
(1)ISO标准: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规定。标准草案(DIS)或zui终标准草案(FDIS),经75%ISO成员团体和技术委员会P成员依照ISO/IEC导则*部分:技术工作程序予以通过,批准为标准,由ISO*秘书处出版。
(2)ISO/PAS:为ISO公用规范,是在工作组内达成一致的标准文件,具有和ISO标准同样的性。ISO技术委员会(TC)和分委员会(SC)决定,将一个特定的工作项目制定为ISO/PAS,并且往往是同时批准其新的工作项目(NP)。ISO/PAS必须得到TC和SC中大多数P成员的赞成,并与现行标准不得有抵触。
(3)ISO/TS:即ISO技术规范,是在ISO技术委员会内达成一致的标准文件。TC和SC决定将一个特定工作项目制定为技术规范,并且往往同时批准其为新工作项目。但TC和SC须得到2/3P成员的支持。当委员会决定制定一项标准的支持票不够多时,可启动上述程序批准其作为技术规范出版。委员会的任何P成员或*和D级联络机构可以建议,将现有的文采纳为ISO/TS。
ISO/TS代替了现有的第1类和第2类技术报告,只使用一种文字。只要不与现行标准相抵触,它可以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ISO/TS每三年复审一次,以便确认在接下来的三年内继续有效,或修订成标准,或予作废。六年后,技术规范必须转成标准,或予以作废。
(4)ISO/TR:ISO技术报告,它只是提供信息的文件,它包含了通常与标准文件不同类型的信息。当委员会收集信息以支持某项工作项目时,可以通过大多数P成员投票决定是否以技术报告的形式出版该信息。如有必要,ISO秘书长在与技术管理机构商议后,决定是否将该文件作为技术报告出版。
技术报告主要有三类:
第1类:原定作为标准但未获通过的文件;
第2类:用来表述特定领域的标准化方向,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作为试行标准;
第3类:仅用于提供信息。
将来的ISO/TR仅指提供信息的文件(即第3类)。第1类和第2类技术报告,则作为ISO/TS出版。
(5)ITA:即行业技术协议,是ISO机构以外的一个组织在成员的行政支持下制定出来的标准文件。ISO理事会决定增加这种不依靠技术委员会的新的标准制定机制,是由于它的开放性,有关各方能够就特定的标准化问题标准时行商议,并达成ITA。ITA还列出了参加制定单位的名单。这种机制能够使ISO在目前尚无技术机构或专家的领域,对标准化需要作出快速的反应。
新类型标准文件的推出,不但保证了ISO标准能够满足现有市场的需求,而且使新技术领域的信息和知识得以广泛传播。
3、组织机构
ISO的组织机构如图:
ISO*秘书处共有职员161人。
ISO1999年的动行经费1.5亿瑞士法郎,其中80%来自35个承担秘书处的国家,20%来自定户成员和出版物收入。会址没在日内瓦。
ISO的工作语言是英文、法文、俄文。
成员全体大会是ISO的zui高权力机构,每三年召开一次。1999年10月20日至22日第22届ISO大会在中国北京召开,有96个国家、10个组织的400名代表参加了大会。
理事会是ISO常务*机构,由正、副主席、司库和18个理事国代表组成,理事会下设政策制定委员会、理事会常务委员会、技术管理局、特别顾问咨询组以及其他若干专门委员会。具体介绍如下:
(1)理事会常务委员会(CSC):成员由理事会从就任的理事会成员中选任。负责处理
理事会交办的日常工作。一般由副主席兼任该委员会主席。
(2)政策制定委员会(PDC):负责ISO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管理以下四个专门委员会:
①合格评定委员会(CASCO):负责研究协调各国和地区的质量体系、产品质量的合格认证及标志制度;
②消费者政策委员会(COPOLCO):负责研究消费者的要求,并反映到各技术组织,以维护消费者利益;
③发展中国家委员会(DEVCO):负责研究发展中国家对标准化的要求,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并协助其开展标准化研究活动,在发中国家比较集中的地区派驻联络员;
④信息与服务委员会(INECO):负责研究标准化情报交流的方法和措施,并促进ISO情报网A(ISONET)的建设。
(3)*秘书处:担任日常行政事务,由秘书长**秘书处工作,负责ISO技术工作的计划、协调、对各技术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编辑出版ISO标准文件及各种出版物,并代表ISO与其他机构和组织。
(4)技术管理局(TMB):成员由理事会从各成员国中选任。负责审查新标准化项目和技术组织的设置,研究并协调技术工作计划。技术管理局管理:标准样品委员会(REMCO)、技术顾问组和各技术委员会:
① 标准样品委员会(REMCO):负责研究标准中采用标准样品事宜;
② 技术委员会(TS):ISO按专业性质设立TC。各技术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若干分委员会(SC)的工作组(WG)TC和SC的成员分为积极参加成员(P成员)和观察员(O成员)两种。P成员可参预TC、SC的技术工作,而O成员则只能了解工作进度和得到技术组织的信息资料,不参加技术工作。每个TC或SC均从P成员中任命一个成员主持秘书外并*该委员会或分委员会。工作组由专家所组成。
(二) 电工委员会(IEC)
电工和娲会(IEC)成立于1906年,是世界上zui早的性标准化机构。其宗旨是促进电气、电子工程领域中标准化及有关方面问题的合作。为实现这一目的,出版以国 标准为主的各种出版物,并希望各成员国在基本国条件允许下,尽可能采用这些标准。IEC的工作领域包括电工领域各个方面,如电力、电子、电讯和原子能方面的电工技术等。会址在是内瓦,其经费来源和工作语言与ISO相同。
凡申请参加IEC的国家,应先在国内成立国家电工委员会,当被接纳为成员国后,这个委员会便初称为IEC国家委员会,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IEC国家委员会。
截至1985年底有成员国42个,已制定IEC标准6000余项。
IEC组织机构如图:
IEC理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合格评定局。执行委员会负责管理技术委员会(TC)和技术咨询委员会。合格评定局管理各认证委员会,在组织上自成体系,财务上独立自主。它是世界范围的自愿认证机构,其宗旨是促进国家或间的自由贸易。按照严格的认证程序,以标准为依据对电工产品生产厂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实行全面的审核和评审;对要求认证的生产的元器件,按标准要求进行测试检验。对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授以合格标志和证书,以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和保持标准要求的质量水平。合格评定局(CAB)现有三个认证委员会;电子元器件委员会(IECQ)、电子设备委员会(IECEE)、防爆电器员会。IEC认证体系于1981年开始,已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体系。
自1947年ISO成立后,IEC曾作为一个电工部并入ISO,但在技术上和财务上仍保持独立。1976个双方又达成新协议,两组织各自独立,自愿合作,互为补充的组织,共同建立标准化体系,IEC负责有关电气工程及电子领域标准化工作,其他领域则由ISO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