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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上,一般展品的陈列方式

发布时间:200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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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标陈列法。将重点展品或需要突出的展览内容放置在展位或陈列空间的中心位置,其他展品则可按类别陈列于主要展品的周围展柜或展架上。同时在墙体上、廊柱上等配以相应的广告版面,并利用照明效果和声光电的配合,形成一个和谐统一又主次分明的展览环境,使观众一进厂就看到被突出的主体展品,这对展览主题的表达具有突出、鲜明的效果。

  (2)特写陈列法。根据展览目的的要求,将重点展品和细小展品放大为数倍的模型或扩大数倍的广告摄影照片,形成一个富有冲击力的空间视觉效果,适用于这种方法的产品包括化妆品、电池、小手工艺品等。

  (3)场景陈列法。根据特定的展览环境,结合某种消费需求和相关的生活场景、生产活动、学习空间、劳动空间以及自然环境等,将展品恰当地组合在这一空间环境中,使其成为其中的角色。这种展览的特点是将商品通过适当的场景,充分展示其在使用中的情形,显示其功能和外观特点。同时,场景化的展示场面容易引起参观者的联想和亲切感,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像家电类展会经常用这种方法陈列展品。

  (4)开放性陈列法。在展览中,顾客、参观者与展品直接接触,参观者参与演示、操作等切身体验的展览活动,其观摩、交流、推销和购买等活动均在活泼、融洽、亲切自由的气氛中进行。这是一种具有较高时效和展示功能的行动的陈列设计。这种方法常见于汽车类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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